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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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2013年第9号公告)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正式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家用汽车产品中的短头乘用车自2014年10月1日起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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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决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决定

(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对《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做好对民营科技企业统计、人才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科研技术开发项目立项、科技产品认定、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卫生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办面向村卫生室中等医学教育相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办面向村卫生室中等医学教育相关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你厅《关于举办面向村卫生室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农村医学专业资格问题的请示》(新卫发〔2010〕4号)收悉。为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的专业水平,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办面向村卫生室中等医学学历教育,专业名称为农村医学。自2009年起5年时间内,由自治区财政提供经费支持,面向自治区农牧区定向招生,为村卫生室定向培养适宜医学人才。

二、上述农村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执业,执业注册地点限定为村卫生室。



此复。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