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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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声明的决议

(1958年9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十二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鸟丘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三)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
(四)以上(二)(三)两项规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台湾和澎湖地区现在仍然被美国武力侵占,这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的非法行为。台湾和澎湖等地尚待收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适当的方法,在适当的时候,收复这些地区,这是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
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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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大使的任免名单(2001年第6期公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驻外大使的任免名单(2001年第6期公报)


2001年8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一、免去武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张德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周文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联邦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武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联邦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陈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武大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特命全权大使。
四、免去朱达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张志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特命全权大使。
五、免去袁国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贝宁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王信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贝宁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六、免去温西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李书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特命全权大使。
七、任命张万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其顿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道路运输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道路运输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09号)



《四川省道路运输处罚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自2007年4月3日起停止施行。现予公布。



省 长 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